| 为适应我省大规模治淮工程建设的需要,进一步明确治淮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,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,规范我省治淮重点工程的建设行为,强化建设管理,保证治淮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,确保治淮资金的使用安全,经省政府同意,2003年9月30日,省水利厅根据省编办的批复,正式组建“安徽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”,作为项目法人,配合水利部淮委完成我省治淮重点工程,同时承担省直管重点治淮工程的建设管理任务。
省治淮重点工程建管局内设综合处、计划财务处、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处、征地与拆迁安置处,至2004年4月,已组建十二个现场管理机构,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,并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规定,制定了工程质量管理规定、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办法、管理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20多个规章制度,对所属工程项目的质量、资金、进度等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。 |